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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

「小」城「小」事:執子之手


認識他們,是在一次的上門義務大掃除。因為住得近,每天都會看到那一幕。

每天早上和傍晚,婆婆總會推著伯伯到樓下的公園散步,兩人的臉總是掛著幸福的微笑,是因為鳥語花香,更是因為老伴在陪伴著他。

旁人都說他們很幸福,婆婆總是笑著說:「早知道要受苦就不嫁他」,身旁的伯伯只會靜靜的握著她的手,那種幸福的感覺確是令人感到溫暖。

在最近的一次探訪,得悉婆婆入了醫院,在伯伯的笑容背後,感受到他的擔憂。因為自己的身體也不太好,一星期只能到醫院探婆婆一次,每次到會帶著婆婆愛吃的粥,縱使他知道婆婆吃不下。婆婆雖然不在家,但伯伯總會把每一寸地方都清潔乾淨,他說老伴愛乾淨。

那一天,替伯伯清潔了一些較高的地方,他還分享了和婆婆五十五年婚姻生活中的趣事,從言言語中,可以感受到那一份愛。

 在這個社會中,又有幾多人可以做到「執子之手,與人偕老」呢?明明是自己選擇的另一半,但往往會因為一些事,甚至是一些小事而吵架、分離,婚姻對於他們來說,有什麼意義呢?我們追求找一個自己愛的人,一個適合自己的人,但為什麼找到了,卻又不懂得珍惜呢?

你可能認為伯伯和婆婆的故事很平凡,很普通,也不太令人感動,但在一個離婚率很高的社會中,這些相近的確是沙漠中的清泉,也讓我們去反思愛究竟是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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